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的通知》(鲁工信装〔2019〕144号)等文件要求,经各市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铸造产能清单进行审核并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意见。现将拟列入铸造产能清单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0年7月15日至2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
联系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产业处,0531-86126239。
邮箱:sjxwzbcyc@shandong.cn。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14日
(文章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