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大气办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对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和《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八个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等文件要求,指导完成全市40个重点行业3705家企业绩效分级。
经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抽查复核,最终评出A级20家、B级144家、B-级7家、C级(非最低级别)152家、引领性22家、地方A级4家、地方B级74家、地方C级(非最低级别)4家、地方引领性9家。现将《唐山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结果(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文章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