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宏桥发布公告,于2020年11月25日,宏桥控股、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及认购协议。根据配售及认购协议,配售代理有条件同意按尽力基准以配售价6.30港元向独立承配人配售宏桥控股持有的配售股份3.08亿股,且宏桥控股有条件同意按认购价(与配售价相同)向宏桥控股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配售价每股6.30港元,较11月24日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7.32港元折让约13.93%。
假设根据认购事项由公司配发及发行及由宏桥控股认购3.08亿股股份,公司自认购事项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19亿港元。公司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发展再生铝及轻量化材料生产线及补充集团的日常营运资金。
公告称,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状况,董事会认为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乃一良机,可供公司进一步筹集资本,同时亦扩大其股东及资本基础。
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于扣减相关开支后约为19亿港元,将作以下用途:50%用作发展再生铝及轻量化材料生产线为进一步扩大集团的业务及提高其研发能力,公司将利用约50%的所得款项净额以发展再生铝及轻量化材料生产线。50%用作补充集团的日常营运资金为保证公司顺利运作及减少融资成本,公司将利用约50%的所得款项净额(约9.5亿港元)补充集团的日常营运资金(包括采购原材料、研发开支及税项)。
(文章来源:中国宏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