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资金运用合计为110420.50亿元;
各项贷款为86524.10亿元;
短期贷款为60613.20亿元;
工业贷款为17821.50亿元;
商业贷款为19752.40亿元;
建筑业贷款为1628.70亿元;
农业贷款为4444.20亿元;
乡镇企业贷款为5580.00亿元;
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为471.60亿元;
三资企业贷款为2487.50亿元;
其他短期贷款为8427.20亿元;
中长期贷款为20717.80亿元;
委托及信托类贷款为2521.30亿元;
其他类贷款为2671.90亿元;
有价证券及投资为8112.20亿元;
在国际金融机构资产为461.80亿元;
金银占款为12.00亿元;
外汇占款为13728.30亿元;
财政借款为1582.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