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4月,全社会用电量为210940000.00万千瓦时;
全社会用电量同比为9.30%;
第一产业用电量为2050000.00万千瓦时;
第一产业用电量同比为11.00%;
第二产业用电量为142520000.00万千瓦时;
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为6.90%;
第三产业用电量为33770000.00万千瓦时;
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为14.60%;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合计为32600000.00万千瓦时;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合计同比为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