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总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310296.00亿元;
国外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12558.70亿元;
储备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46181.10亿元;
准备金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44847.90亿元;
库存现金国有商业银行为1333.20亿元;
对政府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17207.00亿元;
央行债券国有商业银行为31956.00亿元;
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26950.40亿元;
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9691.10亿元;
对非金融性公司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116080.40亿元;
对其他居民部门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27691.40亿元;
其他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21980.30亿元;
总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310296.00亿元;
对非金融机构及住户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240416.00亿元;
纳入广义货币的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230361.80亿元;
企业活期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70301.30亿元;
企业定期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33858.30亿元;
居民储蓄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126202.20亿元;
不纳入广义货币的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6600.50亿元;
可转让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2088.00亿元;
其他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4512.50亿元;
对非金融机构其他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3453.70亿元;
对中央银行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426.80亿元;
对其他存款性公司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8142.80亿元;
对其他金融性公司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18725.00亿元;
计入广义货币的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5159.00亿元;
国外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800.50亿元;
债券发行国有商业银行为1439.40亿元;
实收资本国有商业银行为10815.40亿元;
其他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29530.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