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总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273237.60亿元;
国外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14316.50亿元;
储备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33524.50亿元;
准备金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32249.70亿元;
库存现金国有商业银行为1275.10亿元;
对政府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17374.20亿元;
央行债券国有商业银行为28335.00亿元;
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21162.40亿元;
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8397.00亿元;
对非金融性公司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109946.00亿元;
对其他居民部门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25455.40亿元;
其他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14726.20亿元;
总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273237.60亿元;
对非金融机构及住户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204088.20亿元;
纳入广义货币的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194610.70亿元;
企业活期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66379.50亿元;
企业定期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27566.00亿元;
居民储蓄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100665.20亿元;
不纳入广义货币的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6067.10亿元;
可转让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2050.70亿元;
其他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4016.40亿元;
对非金融机构其他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3410.30亿元;
对中央银行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2843.20亿元;
对其他存款性公司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6899.40亿元;
对其他金融性公司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23169.60亿元;
计入广义货币的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8263.30亿元;
国外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1127.40亿元;
债券发行国有商业银行为1379.50亿元;
实收资本国有商业银行为9431.60亿元;
其他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24298.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