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总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200332.60亿元;
国外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13850.00亿元;
储备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16400.90亿元;
准备金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15436.20亿元;
库存现金国有商业银行为964.70亿元;
对政府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11418.30亿元;
央行债券国有商业银行为20698.70亿元;
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14260.50亿元;
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8357.80亿元;
对非金融性公司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87423.40亿元;
对其他居民部门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16085.90亿元;
其他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11837.30亿元;
总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200332.60亿元;
对非金融机构及住户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163061.80亿元;
纳入广义货币的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154547.60亿元;
企业活期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47508.90亿元;
企业定期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19997.80亿元;
居民储蓄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87040.90亿元;
不纳入广义货币的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8287.50亿元;
可转让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1631.60亿元;
其他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6655.90亿元;
对非金融机构其他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226.70亿元;
对中央银行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1802.00亿元;
对其他存款性公司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5542.10亿元;
对其他金融性公司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7571.90亿元;
计入广义货币的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986.20亿元;
国外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971.00亿元;
债券发行国有商业银行为1353.80亿元;
实收资本国有商业银行为5240.50亿元;
其他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14789.6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