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总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172919.90亿元;
国外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10736.40亿元;
储备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15171.00亿元;
准备金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14281.60亿元;
库存现金国有商业银行为889.40亿元;
对政府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11320.90亿元;
央行债券国有商业银行为6759.70亿元;
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6362.00亿元;
对非金融性公司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103707.00亿元;
对特定存款机构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7333.40亿元;
其他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11529.40亿元;
总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172919.90亿元;
对非金融机构及住户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142744.10亿元;
企业活期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43288.80亿元;
企业定期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12407.10亿元;
居民储蓄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75682.30亿元;
其他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2571.80亿元;
外币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8794.10亿元;
对中央银行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2402.30亿元;
对特定存款机构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170.00亿元;
对其他金融性公司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5247.40亿元;
计入广义货币的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913.70亿元;
国外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1718.70亿元;
债券发行国有商业银行为661.10亿元;
实收资本国有商业银行为6730.90亿元;
其他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13245.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