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总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156400.10亿元;
国外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8386.20亿元;
储备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13507.50亿元;
准备金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12673.40亿元;
库存现金国有商业银行为834.10亿元;
对政府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9013.10亿元;
央行债券国有商业银行为2548.80亿元;
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11377.40亿元;
对非金融性公司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96400.80亿元;
对特定存款机构债权国有商业银行为5358.90亿元;
其他资产国有商业银行为9807.40亿元;
总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156400.10亿元;
对非金融机构及住户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127119.80亿元;
企业活期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37797.00亿元;
企业定期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10038.10亿元;
居民储蓄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66850.40亿元;
其他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3475.40亿元;
外币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8958.80亿元;
对中央银行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2610.70亿元;
对特定存款机构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197.60亿元;
对其他金融性公司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5769.10亿元;
计入广义货币的存款国有商业银行为1244.10亿元;
国外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1985.50亿元;
债券发行国有商业银行为0.40亿元;
实收资本国有商业银行为6672.40亿元;
其他负债国有商业银行为12044.6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