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总资产外资银行为31669.73亿元;
国外资产外资银行为2070.88亿元;
储备资产外资银行为4059.87亿元;
准备金存款外资银行为4051.10亿元;
库存现金外资银行为8.77亿元;
对政府债权外资银行为1958.02亿元;
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外资银行为5697.53亿元;
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外资银行为2738.25亿元;
对非金融性公司债权外资银行为10254.49亿元;
对其他居民部门债权外资银行为1081.24亿元;
其他资产外资银行为3809.46亿元;
总负债外资银行为31669.73亿元;
对非金融机构及住户负债外资银行为17153.13亿元;
纳入广义货币的存款外资银行为12731.07亿元;
企业活期存款外资银行为4425.12亿元;
企业定期存款外资银行为6995.68亿元;
居民储蓄存款外资银行为1310.28亿元;
不纳入广义货币的存款外资银行为3477.52亿元;
可转让存款外资银行为1844.67亿元;
其他存款外资银行为1632.85亿元;
对非金融机构其他负债外资银行为944.54亿元;
对中央银行负债外资银行为167.80亿元;
对其他存款性公司负债外资银行为2610.92亿元;
对其他金融性公司负债外资银行为1240.85亿元;
计入广义货币的存款外资银行为1027.39亿元;
国外负债外资银行为3247.44亿元;
债券发行外资银行为183.79亿元;
实收资本外资银行为1760.61亿元;
其他负债外资银行为5305.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