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涨跌榜-生意社

本社首页 > 商品动态 > 正文

防城港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有关要求的通知

https://www.100ppi.com  2020年02月07日 10:46  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防城港经开区管委、高新区管委,各县(市、区)工信局、园区管委,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隔断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广西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函〔2020〕12号)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防城港市,下同)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工复产的基本原则

  (一)落实企业防控疫情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尽快制定或者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切实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不仅要管好本企业,还要在全厂范围内管好协作单位、外来人员。已开工的企业要在确保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继续正常生产,减少工人流动,要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按规定落实有关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政策,同时要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按规定排查、报告相关信息。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建立防疫工作机制,开展严格的排查自查,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人员管控,严格做好重点区域的杀菌消毒,做好各类应急和预防物资的储备,完成复工复产前下述具体条件要求的自查验收。

  (三)符合提前复工复产的企业

  我市范围内除以下4种类型的工业企业外,其他各类工业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产。

  1.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等行业)。

  2.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等行业)。

  3.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

  4.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

  二、复工复产的具体条件要求

  (一)企业复工复产前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范围内拟复工复产的工业企业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成立工作机构。各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建立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安全防范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2.制定工作方案。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项防控工作措施均需细化分解到责任部门到具体责任人,层层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都能按要求落实到位,坚决阻击疫情的蔓延。

  3.加强人员管控。凡湖北(武汉)、外省籍、密切接触、居住疫区和到过疫区的从业人员,企业要及时通知其暂缓返回工作单位,对切实需要返回工作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疫情未解除之前,对复工复产人员进行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旅行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做好疫情的监测、排查、预警和防控等工作,对发现有异常情况的人员禁止进入企业,确保安全复工复产。如有发现疫情要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立即采取相关隔离治疗措施,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外地员工全部到岗14天后无相关症状,企业内也无相关疫情病例和疑似病例,方可对员工恢复正常管理。

  4.严格杀菌消毒。企业复工复产之前,对企业内厂房、车间、电梯、设备、食堂、会议室、宿舍等各类场所按规范要求严格做好彻底杀菌消毒,企业内保持通风通气,避免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

  5.加强物资储备。各企业要做好各类应急和预防物资的储备,主要包括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量需要满足复工复产后的日常需求。

  6.自查排查符合上述要求。拟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按照上述要求,逐项开展自查验收,自查验收结果报属地政府、园区管委、工信部门备核。

  (二)企业复工复产后要求

  1.测量体温。落实专人每天对企业内全体员工进行体温测量不少于两次,询问员工有无乏力、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对企业内可能出现的疫情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佩戴口罩。全体员工需佩戴口罩,主动做好防护,要掌握口罩的正确佩戴方法、脱下方法和丢弃方法,避免发生二次污染。

  3.杀菌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后均需对企业内厂房、车间、电梯、设备、食堂、会议室、宿舍等所有公共场所进行杀菌消毒处理,并建立消毒台账。

  4.分散用餐。企业内所有人员分散用餐,严禁在食堂集中就餐。

  5.开窗通风。办公室、生产车间、宿舍、食堂等公共场所一律不得启用中央空调,保持开窗通风。因特殊生产工艺必须使用中央空调的,必须做好空调消毒和人员防护措施。

  6.应急处置。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乏力、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时,及时报告辖区县(市、区)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进行隔离并护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最大限度减少突发疫情可能造成的危害。

  7.员工管理。加强企业员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保证充足的睡眠,不熬夜、不聚餐,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减少员工串岗游走,督促员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管理规定。

  8.日常登记。企业内建立人员及车辆进出登记台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排查和疫情相关信息报送工作,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三、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属地政府、工信部门、园区管委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申请复工复产的企业给予指导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复工复产工作平稳有序。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园区管委要加大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和舆情指引,确保企业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科学有效、机制上运转顺畅。广大企业须通过内部微信群、显示屏、广告栏等方式对全体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宣传,并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教育无死角、全覆盖。

  (三)加强物资保障。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各园区管委要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做好员工的生活必须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物资的供应和储备工作,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后员工的各项生活保障。

  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4日

  (文章来源: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生意社欢迎各方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经过授权并注明来源生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dana@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