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Non-OrientedElectricalSteel)作出反补贴第一次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涉案产品的现行反补贴措施,将导致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以8.61%~17.12%的补贴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本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税号7225.19.0000、7226.19.1000和7226.19.9000项下的产品。
2013年11月7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应美国AK钢公司(AKSteelCorporation(OH))的申请,对从中国、韩国、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无取向电工钢进行反补贴调查,对从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瑞典、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无取向电工钢进行反倾销调查。2014年10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此案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19年11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瑞典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启动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启动反补贴第一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0年2月2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德国、日本、韩国、瑞典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无取向电工钢作出反倾销第一次快速日落复审终裁,同时对进口自中国的无取向电工钢作出反补贴第一次快速日落复审终。
(文章来源: 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