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矿产采选业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矿产采选业发展中存在的逃避监管、偷税漏税等行为,实现我县(迁西县)矿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公告如下:
一、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依法缴纳相关税费,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是矿产采选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
二、严厉打击逃避监管行为。建立矿产采选业视频监控系统,是县政府加强矿产采选业监管的重要手段,所有采选企业都应按照规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纳入全县网格化视频管理体系,并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对蓄意破坏视频监控设施和干扰视频监控设施正常工作的,予以严厉打击。
三、严厉打击偷税漏税抗税行为。对于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和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违法行为,依法足额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金。
四、鼓励采选配套一体化生产。强化对矿石资源的源头管控,实施采选配套,鼓励引导采矿企业与县内选矿企业签订配套供应、销售或代加工协议,承诺矿石在县内加工。
五、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发布公告、公开电话、有奖举报等多种形式,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对群众提供的矿石外运线索、经有关部门查实的,按照运载量50吨以下和50吨以上两个标准,对举报人分别予以500元或800元奖励;对群众提供企业偷税漏税线索、经有关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1000元—5万元奖励(原则上按涉事矿选企业补缴偷漏税款县级留成部分的10%予以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5612345。
特此通告。
迁西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9日
(文章来源:迁西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