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0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920/QD-BCT号决议,为抵制对进口合金和非合金钢坯、合金和非合金钢条(含盘钢和钢棒)保障措施的规避行为,继续扩大对进口盘条实施保障措施,具体措施如下:2020年3月22日~2021年3月21日保障措施税为9.4%,2021年3月22日~2022年3月21日为7.9%,2022年3月22日~2023年3月21日为6.4%,2023年3月22日为0(若无延期)。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13.91.90、7217.10.10、7217.10.29、7229.90.99和9839.10.00。
2016年7月18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968/QD-BCT号决议,终裁裁定对进口合金和非合金钢坯、合金和非合金钢条(含盘钢和钢棒)采取贸易保障措施,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7207.11.00、7207.19.00、7207.20.29、7207.20.99、7224.90.00、7213.10.00、7213.91.20、7214.20.31、7214.2041、7227.90.00、7228.30.10和9811.00.00。依据越南工贸部于2016年3月7日发布的第862/QD-BCT号决议,继续对进口盘条征收14.2%的临时保障措施税直至2016年8月1日。自2016年8月2日至2017年3月21日及其后一年,提高至15.4%,自2018年3月21日起为13.9%,此后一年降至12.4%,至2020年3月21日降至10.9%,如无延期则自2020年3月22日起保障措施税为0%。2019年8月22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2605/QD-BCT号决议,对进口钢坯、合金和非合金钢条(含盘钢和钢棒)启动第一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20年3月20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918/QD-BCT号决议,延长对合金和非合金钢坯、合金和非合金钢条(含盘钢和钢棒)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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