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工信部节函〔2019〕77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监察任务及经费的函》要求,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稽查总队对天津市钢铁、水泥企业2018年度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和《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现将天津市钢铁、水泥企业2018年度工序单位产品能耗情况予以公告。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9日
(文章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