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获悉,2020年4月份,安徽CPI同比上涨2.9%,涨幅比上月回落1.1个百分点,环比下降1.0%。
4月份,安徽CPI同比上涨2.9%,涨幅比上月回落1.1个百分点。其中,城市同比上涨2.7%,农村上涨3.4%,农村涨幅高于城市。食品是拉动CPI上涨的主要原因。4月,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9.9%,影响CPI上涨3.06个百分点。而拉动食品价格上涨的主要是猪肉,猪肉价格上涨82.9%,影响CPI上涨约2.18个百分点。鲜菜和鲜果同比价格均出现下跌。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四涨三跌”。其中,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4.6%,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3%,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1.2%,衣着价格上涨0.3%;居住价格下跌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下跌0.3%;交通和通信价格下跌4.6%。
新冠肺炎疫情逐步消除,企业单位复产复工,生活日渐恢复常态,物价也趋于稳定。从更直观的环比数据看,4月份,安徽CPI环比下跌1.0%,其中,城市下跌1.0%,农村下跌0.9%。食品价格环比下跌3.4%,非食品价格下跌0.2%;消费品价格下跌1.4%,服务价格下跌0.2%。食品中,鲜菜、猪肉、鲜瓜果价格相比3月都出现下降,其中,鲜菜价格下跌8.0%,影响CPI下跌约0.24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跌7.7%,影响CPI下跌约0.39个百分点;鲜瓜果类价格下跌5.3%,影响CPI下跌约0.09个百分点。
(文章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