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新疆望京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乙二醇、20万吨聚甲醛、50万吨草酰胺项目位于新疆巴州库尔勒上库石油石化产业园,总投资1052925.73万元,拟建设40万吨/年乙二醇装置、20万吨/年聚甲醛装置、50万吨/年草酰胺装置、135万吨/年甲醛装置、35万吨合成氨装置,配套上游煤气化装置、空分装置以及综合能源站、公用工程等生产辅助设施,主要原料为煤,主要产品为乙二醇、聚甲醛、草酰胺。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10月、竣工时间2022年10月。项目已在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证编码:2020009)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望京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昆森联系方式:1378132739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环评单位:河南拓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联系方式:1732011853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若您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28vik-AWqyv0lgHowt9cLw提取码: ipw8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电子邮件:pygaokunsen@163.com
邮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民生路青蓝家园小区商铺1-1-08商铺;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文章来源:库尔勒市上库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