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制定并发布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此次专项整治致力于改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设备,有效监管“四类重点船舶(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强化砂石运输船治理,开展内河船涉海运输治理,对海砂违法运输实施严格管理。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时间为2020年5月至2022年底,分动员部署(2020年5月至6月)、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集中攻坚(2021年)、巩固提升(2022年)四个阶段进行。
《方案》提出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层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安全信用管理。积极推进水上交通安全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安全诚信航运公司、船舶、船长的评选与评价。
《方案》强调要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摸排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
《方案》确定要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开展重点水域通航安全整治,重点整治船舶违反桥区水域航行规定等行为。治理违反水上无线电通信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砂石运输船治理,开展内河船涉海运输治理,对海砂违法运输实施严格管理;开展船舶安全配员检查和《船员服务薄》记载情况专项核查;开展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整治,重点整治逃避船舶检验和安全监管的船舶;强化信用管理,将严重失信船舶及其所有人信息向社会公布,压缩违法违规船舶生存空间;开展国内船舶救生设备检查;开展船上人员安全操作检查。
《方案》要求要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建设水上交通综合监管指挥系统,推进智慧海事工程建设,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建设,强化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现场监管执法,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加强新媒体在水上交通安全社会宣传教育功能,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制作水上交通事故警示教育视频和案例集,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进航运公司、进船员培训机构活动。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工程建设需求不断增长,而目前国内砂石市场缺口非常大。价格相对低廉的海砂进入国内市场,国家也不断对海砂开采松绑,海砂开采逐渐合法化,由此也拉动了国内沿海海砂运输市场需求。尽管部分地区已经采用“公铁联运”的方式去解决砂石运输困难的问题,但是运输成本更低、运输总量较大的水运仍占据国内砂石运输的主流。
《方案》明确要强化砂石运输船治理,开展内河船涉海运输治理,对海砂违法运输实施严格管理。据分析,非法采运海砂、江船入海运砂案件频发,并且砂石运输在水上交通运输中占据相当大的比重,非法海砂采运、江船入海运砂等涉砂运输行为或将成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治理对象。
(文章来源: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