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由于申请方撤诉,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中国的铸铁制品(Cast Iron Articles)反吸收调查,不实施反吸收措施。涉案产品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ex 7325 10 00 (TARIC编码为7325 10 00 31)和ex 7325 99 90 (TARIC编码为7325 99 90 80)。
2016年12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铸铁制品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7年8月17日,欧盟委员会对该案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25.3%~42.8%;原产于印度的涉案产品不存在倾销行为,故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018年1月3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铸铁制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5.5%~38.1%;对印度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7325 10 00 (TARIC编码为7325 10 00 31)和ex 7325 99 10 (TARIC编码为7325 99 10 51)。2019年12月1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中国铸铁制品启动反吸收立案调查。
(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