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7月24日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8月7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7月24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同时考虑7月24日未调价金额,累计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文章来源:发改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