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郑商所修订硅铁、锰硅期货限仓标准,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硅铁、锰硅、期货合约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当合约的单边持仓量大于或等于一定规模时,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按单边持仓量的10%确定限仓数额;当合约的单边持仓量小于一定规模时,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按绝对量方式确定限仓数额。具体限仓标准见下表:
自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6个日历日至交割月限仓标准见下表:
(文章来源:铁合金Futu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