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对全省钢铁、有色、焦化、化工、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铸造等六大重点涉气行业企业(或工序),通过采取生产调控措施,实施错峰生产。”10月21日,省工信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占祥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或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其中因生产工艺和安全因素无法停产的,实施最严格错峰;评定为C级的企业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评定为A、B、B-级和引领性的企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不纳入错峰,该类企业在秋冬季鼓励采取协商自主减排措施。
在实施错峰生产工作过程中,我省将坚决落实国家关于“六稳”“六保”的相关政策措施,避免“一刀切”。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优化错峰生产措施;对满足环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总量小、对稳增长、稳就业、稳外贸等影响大的生产企业,可适度减少错峰;参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优先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基本要求安排错峰生产计划,实施差异化的应对措施。
此外,省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山西省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实施产能减量置换和“上大关小”政策,扶优去劣、除旧育新,不断加快过剩产能退出,推进先进大型焦化项目建设,实施环保技术改造,从本质上提升焦化行业环保水平。通过几年的努力,全省炭化室高度5.5米以上先进焦炉产能占比从2017年底的25.5%,增长到2019年底的38%,增长12.5个百分点,预计今年年底可达到50%。全省焦化企业不断加大环保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已于2019年10月1日前全面达到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同时,通过产能减量置换建设的大型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全部执行更加严格的超低排放标准,焦炉炉型也高于国家标准要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高标准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全省钢铁行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今年6月,省工信厅和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山西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2020年决战计划》,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汾渭平原4市和太原及周边“1+30”重点区域为主战场,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目前,我省有24户在产钢铁企业需要进行改造,其中17家已经完成,剩余7家企业预计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下一步,钢铁行业将通过成熟技术应用、工艺流程改进和管理水平提升等,加快推进绿色制造工程,推动钢渣处置、粉尘回收等固废综合利用,不断提高燃气、蒸气、余热、余压等二次能源回收利用效率,有效降低吨钢综合能耗、碳强度和碳排放总量。”张占祥说。(孟绍毅)
(文章来源:山西省工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