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区外卖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零售业门店(含配送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征求意见稿)》近日开始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国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之后,北京市充分考虑自身作为塑料制品消费型城市特点出台的的落地措施,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治理工作,并对餐饮、外卖平台、批发零售、电商快递、住宿会展、农业生产等六大行业治理塑料污染规定了时限和步骤,对每个行业对标整改提出了严格要求,力争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制度全面建立,成为国际超大型城市塑料污染治理典范。
限塑并不是一个新话题,早在2008年,“限塑令”就开始实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遗憾的是,这一规定一直难以严格落实,部分原因在于,该文件并未禁止塑料购物袋的使用,而是要求“有偿使用”,一旦消费者对几毛钱的“袋钱”渐渐习惯之后,塑料袋使用量便又回潮。“限塑令”生生变成“卖塑令”,消费者用得理直气壮,商家盆满钵满。
带着这些“遗留问题”,“限塑令”升级版开始出台。与以往不同,新政明确了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不可降解塑料袋、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品类一网打尽,商超、集贸市场、快递、外卖等消费场景应收尽收。这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在于,随着快递、外卖行业的异军突起,这些新兴领域的塑料包装用量飞速增长,已经堪称“天量”,甚至导致生态环境的承载力难堪重负。
过去,“限塑令“效果不彰,有着多方面原因。从消费者角度而言,尽管绝大多数人认可“限塑令”的实施有利于减少“白色污染”,但是具体在生活中却离不开塑料制品的简便易携,换句话说,即便他们愿意配合实施“限塑令”,往往也缺乏既廉价又环保的替代品。从监管者的角度,该项政策涉及到市场监管、商务、文旅等多个部门,虽然相关文件大致确定了每个部门的分管内容,但在实践中,由于需要监管的面大量广,且商品流通领域每时每刻都在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相关部门难以监管到位;再者,政策尚未规定配套的法律保障,没有强制手段的支持,监管缺乏力度,难以有效实施监管职责。
不少网民认为,此次发布的新版“限塑令”,规定了时间表和替代方案,对治理“白色污染”将起到重大推动作用,若实施得当,将会有效地保护环境、降低资源消耗。当然,也有网民指出,对新版“限塑令”而言,监管有难度,生产有利益,消费有依赖——这是当前必须直面的痛点。新版“限塑令”最终成效如何,还得看具体实施情况,既要跟进“可替代品”,又要加大监管和惩罚力度,只有疏堵结合、充分落实,才能发挥出政策的最大效益。
(文章来源:闪电新闻,作者:鹤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