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排放控制的标准规范,相关要求日益严格。泄漏检测与修复(以下简称“LDAR”)技术作为控制设备动静密封泄漏VOCs无组织排放的重要手段,已经被广泛应用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学、合成树脂,制药、涂料、油墨及胶粘剂、煤化工等行业和领域。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LDAR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具体在实施LDAR项目过程中或多或少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实施LDAR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参差不齐。
为了规范企业LDAR项目实施过程,改进和完善LDAR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持续提高企业LDAR项目实施水平,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设备密封泄漏监测及控制技术,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特制定本标准,对企业LDAR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核评估。
日前,《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项目审核评估指南》(T/ACEF 003-2020)于2020年11月16日经批准发布,自2020年11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项目进行审核评估的方法流程,审核评估形式及要素,审核评估过程,水平量化评分标准,现场抽查方法与规则,审核评估报告大纲等内容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上级管理部门或企业对已实施的LDAR项目开展审核,对企业LDAR项目实施效果和水平进行量化评估。
相关附件详情请见:www.ttbz.org.cn/StandardManage/Detail/40165/
(文章来源: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