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浓度,确保我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市大气办制定了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冲刺月行动。
一、开展工业源管控专项行动
对未完成深入治理改造或在线设施未联网的砖瓦窑、石灰窑企业严格落实停产措施;当偏西风为主空气质量转差时,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要降低生产负荷,全力削峰降速;加大煤质抽检力度,对钢铁、水泥、玻璃、电力、焦化、陶瓷和燃煤锅炉煤质密切监管;严格落实全市86家重点企业日管控限值。
二、开展清洁取暖管控专项行动
对已经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综合运用入户检查、网格员巡查、红外视频监控、无人机飞检、遥感监测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散煤复燃问题。集中力量、集中人员、集中时间打击违法销售劣质散煤行为,分区域、分阶段、分重点对全市散煤经营网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格禁止民用散煤流通和使用。
三、开展渣土车管控专项行动
全面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管控工作,夜间19时至7时,全市渣土车禁止上路,严格落实渣土运输过程苫盖、车辆冲洗等措施,运输车辆必须满足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并在相关部门备案,在规定路线内行使。城管执法、公安、交通等部门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以西部快速路、北二环(102国道)、秦青公路、秦山公路、东港路、秦皇西大街、关城北路为重点路段,派驻执法队伍严查未经审批备案、苫盖不严、无牌等违规渣土运输车辆。
四、开展裸露地面管控专项行动
加强城市周边裸露地面的排查整治,采取硬化或苫盖等有效方式,消除裸露地面,减少扬尘污染。开展物流、汽修、停车场裸露地面集中排查整治,未硬化的及时硬化,对未按照要求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对乡村道路与国省干道交叉口进行硬化,对长期停用的企业厂区内积尘进行彻底清理。
五、开展重点区域微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对重点区域污染源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清单台账,组织对重点区域内的燃用散煤和生物质问题、露天焚烧问题、餐饮油烟达标排放问题、燃煤小锅炉复燃问题、燃气锅炉是否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问题、道路保洁洒水问题、各类施工扬尘源管控是否到位等问题进行一次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六、开展港口扬尘管控专项行动
加强港口扬尘污染防治,强化煤炭作业粉尘管控,港区内铁路煤炭清扫及堆存、运输作业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加强干散货码头等堆场场地、道路保洁,修复更换已经破损的围挡、防风网或者其他封闭仓储措施,装卸、搅拌、筛分、传送物料采取密闭、抑尘、吸尘等防尘措施。
七、开展高压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市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超标排放、超总量排放、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秸秆露天焚烧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市公安部门对黑加油站、车辆冒黑烟问题和环保部门移交的涉环保违法刑事案件严肃查处;市住建部门对建筑工地违反《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行为的责令停止施工并严肃查处;市城管执法部门对违规渣土车、市政工地和拆迁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其他部门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职责,开展执法攻坚月工作。对环境违法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惩重罚并公开曝光。
(文章来源:秦皇岛市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