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资讯详情生态环境部发布水泥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更新日期: 2020年12月16日来源:生态环境部【字体:小大】摘要: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编制了《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试行)》。
河北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为做好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工作,推动建立以排污单位自主标记为基础的数据有效性判定规则体系,我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了《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标记规则)。
请结合试点,督促行政区域内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标记规则开展自主标记工作。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我局将结合试行情况及时修订。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部内抄送:监测司。
(文章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