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网站12月31日晚发布《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方面19条内容。
总体要求上,《征求意见稿》提到,力争到2025年,行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5%,每年突破3—5种关键短板钢铁材料,钢铁短板材料比重下降到1‰以下,实现关键钢铁材料的自主保障。同时,铁金属国内自给率达到45%以上,国内年产废钢资源量达到3亿吨,打造1—2个具有全球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海外权益铁矿山,海外权益铁矿占进口矿比重超过20%。打造若干家世界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以及专业化一流企业,力争前5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40%,前10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60%;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15%以上,力争达到20%;废钢比达到30%。产量达到供需动态平衡,行业平均劳动生产率达到1200吨钢/人·年,新建普钢企业达到2000吨钢/人·年。行业利润率达到制造业平均水平。
主要任务上,《征求意见稿》强调,严禁新增钢铁产能。严禁新建扩大冶炼产能项目,不得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分类施策处置僵尸产能,做到“应退尽退、应退早退”,未重组或未清算的“僵尸企业”产能不得用于产能置换。
此外,原则上不再布局新的沿海钢铁基地项目,鼓励新建钢铁冶炼项目依托现有生产基地集聚发展。对于确有必要新选址建设的钢铁冶炼项目,必须按照钢铁行业最先进工艺装备水平和最领先指标建设,研究明确沿海地区、非沿海地区新建高炉转炉长流程、电弧炉短流程项目规模要求。加快推进兼并重组。鼓励钢铁企业加强与上下游企业协作,提升产业链整体竞争优势。有序引导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独立热轧和独立焦化企业参与钢铁企业兼并重组。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向实施兼并重组、布局调整、转型升级的钢铁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深入推进钢铁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化水平。
有序引导短流程炼钢。更好发挥电弧炉短流程炼钢企业绿色低碳、市场调节的作用,有序引导电弧炉短流程炼钢发展。在短流程炼钢企业和废钢加工配送企业中分别遴选5—10家优势标杆企业,形成可推广的产业模式。推动废钢现货、期货平台建设,促进形成公开透明有序的废钢定价机制。鼓励有条件地区积极探索废钢铁产业数字化平台建设,为推动行业规范发展、实现废钢在线交易和税票监管提供支撑。
保障措施上,《征求意见稿》称,加强组织实施;强化政策协同;抓好示范引领;加强舆论宣传。
此外,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昨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称符合《再生钢铁原料》国家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国信金阳资本有限管理公司黑色产业链部门经理杨磊告诉记者,放开废钢进口是优化铁元素供给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缓解上游铁元素供给集中度过高的重要措施措施之一,和境外矿山权益矿一样,都具有战略作用;废钢在一定条件下作为铁矿石的替代品,无论是经济层面,还是工艺层面,都具有“缓冲池”功能。
我的钢铁网资讯总监徐向春介绍,优质废钢铁可循环利用,再生资源应大力推广利用,中国的废钢资源进入一个快速增长期,而国外的废钢资源也值得去开发利用。再生钢铁原料的标准,国家标准公布之后,有了新的废钢的商品编码,从2021年的1月1日开始废钢就可以进口,这样的话,可以利用一部分国外的废钢资源来补充国内的需求。废钢利用要立足于国内,国内具备了这个条件,现在中国的钢铁很多已经开始进入报废期,比如汽车报废会产生大量废钢,现在十四五的规划,又制定了鼓励废钢的开发利用一系列政策,这有利于废钢加速开发利用,对于替代铁矿石进口,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减少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都是非常有益的。
“压缩钢铁产能,目的在于产业升级,从钢铁大国转变为钢铁强国,从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需求以及国家建设需求。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与20年的世贸之旅,中国钢铁产业已不再是粗放式发展,而是转型为集约化发展,供给侧改革正是利用社会主义制度上的优势,综合政府与市场间相互作用,完成产业改造与升级。”杨磊说。
徐向春认为,新的产能置换政策应该很快就会出台,能够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产能置换,控制产能变相扩张。目前中国的钢铁需求已经进入平台期,很难再增长,在这种情况下,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后可以压制产能扩张的势头,有利于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