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应中钢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国台湾省财政部公告自2月22日起对从中国大陆进口特定铝箔征收为期4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
涉案铝箔产品:铝纯度99.3%-99.9%(含);厚度0.005(含)-0.007mm;经轧制但未进一步加工;未经表面处理;无衬;无论长宽、重量、卷状或非卷状;单面光。涉案产品税号为76071120006和76071190001。涉案产品用途:包装用铝箔,可广泛用于民生日用包装材料,除可用作食品包装,还可用作香烟衬纸及铝箔金银卡纸等。
涉案企业:江苏大亚铝业有限公司、江苏中基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烟台东海铝箔有限公司、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上海恩远实业有限公司及丹阳市精益铝业有限公司等。裁定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率19.86%-32.36%。
台湾省决定对自中国大陆进口特定铝箔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涉案企业名单及临时反倾销税率
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的进口量多年维持在一万吨左右,中国大陆和韩国是其主要进口来源,2019年,台湾地区从全球进口涉案产品1.3万吨,从中国大陆进口1.1万吨,占总进口量的85%左右。
(文章来源:安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