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记者从丰润区公安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媒体见面会上获悉,自2月18日至3月20日,该局各派出所、相关警种24小时由领导带队巡查,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
这局加强对辖区内的停限产企业、“散、乱、污”企业的检查,找出薄弱环节及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与环保部门搞好衔接和配合。对拒不执行政府发布的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延时生产或者拒不停产“散、乱、污”企业,依法严厉处罚。
加强烟花爆竹禁放监管,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深入辖区酒店、婚庆场所、社区巡查,严禁在举办婚庆、生日、满月、开业庆典等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强化秸秆、垃圾禁烧监管,积极参加禁烧和非法销售散煤治理联合执法,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禁烧巡查,加强打击力度,妥善处置秸秆、垃圾禁烧警情。
此外,该局还将严厉打击盗采矿山、河道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土壤、生态环境;配合相关部门对散煤、废旧回收业和超载超限治理;配合相关部门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打击阻碍、妨害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无证无照“黑加油站(点)”及流动“黑加油车”等非法经营行为,对无证无照非法储存、销售、汽油、柴油的“黑加油站(点)”、“黑加油车”严厉打击。另外该局还将严厉打击涉及生态环境相关领域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为提升工作质效,丰润区公安局组织成立5个攻坚专班,即矿山治理打击专班,“黑加油车”“黑加油站(点)”打击专班,法律保障专班,宣传报道专班和督导专班,全力确保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从行动开始至2月23日22时,该局共查处污染环境类案件55起,其中非法燃烧案14起,非法喷漆案2起,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25起,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案6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1起,非法排污案4起。行政处罚58人,其中行政拘留40人,罚款18人。配合政府、街道办事处治理“散、乱、污”企业4次,开展矿山集中清查1次,发放张贴《丰润区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加工矿山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1000余份。
(文章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