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东、湖南、山东等地出台规范整治LNG(液化天然气)点供政策后,浙江省发改委近日联合浙江省住建厅、交通厅、应急管理厅等六部门印发《浙江省工业企业自建燃气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要求近期开展工业企业自建燃气设施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工业企业自建燃气设施安全监管机制,提升管道输送比例,减少危险货物公路运输量,全力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方案》同时要求,在未来5个月内完成排查摸底、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验收等工作。受访人士均表示,《方案》出台表明浙江对LNG点供由宽转严,LNG点供短期内仍有发展价值,但发展空间也将进一步收窄。
直指安全“命门”
相比传统城镇管道燃气供应形式,LNG点供具有投资低、建设周期短、价格灵活等优势。LNG点供可以解决短时间内管道燃气无法覆盖的区域用户的用气需求,但作为应急和保供的气源补充,大部分LNG点供站属于无立项、无手续、无验收的三无站点,个别点供燃气供应系统未经审批私自建设运行,严重的安全隐患客观存在。
“从《方案》中也不难看出,‘建立健全工业企业自建燃气设施安全监管机制’‘减少危险货物公路运输量,全力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等表述直指LNG点供安全‘命门’。随着LNG被纳入《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和温岭LPG(液化石油气)油罐车爆炸事故发生后,安全问题使得当地政府不得不收紧政策并提出规范整治方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油气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陈守海说。
“其实目前未有LNG泄漏或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温岭LPG爆炸事故也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方案》不是对LNG点供的歧视更不是‘一刀切’的限制,而是表明了浙江整治的决心,并向更规范和安全的治理方向转变。”陈守海指出。
“清理LNG点供是一个逐步理顺和退出的过程,因此其发展空间收窄也是市场发展规律下的必然趋势。”陕西省燃气设计研究院原院长郭宗华说。
频遇政策“旋转门”
《方案》明确,城镇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企业应使用更安全集约的管输气,原则上不得新建自用燃气供气设施,全省管输气使用比例达到80%以上。城镇燃气管网未覆盖范围内,因生产生活需要使用燃气的,企业可自建自用燃气设施项目,并按规范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省市政策文件中也多有提及,在管网未覆盖的地区允许临时使用点供形式供气,但这也意味着管网铺到的地方点供就得拆除。”某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LNG点供发展政策像一扇旋转门,关紧、开启周而复始。
政策倾向不一,频遇约束,主要是由于此前我国不少地区没有出台燃气专项规划,点供发展在先。而在浙江,此前统购统销使得终端气价偏高,LNG点供因价格优势迅速发展。
然而,随着油气体制改革不断推进,浙江和其他各地加速长输管线规划和建设,LNG点供发展的外部条件被削弱。“宜管则管,宜罐则罐”还只停留在表面未落到实处,LNG点供可持续发展受阻。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其不具备不可替代性,虽然成为管道气源的重要补充,承担了“配角”的作用,但在安全等方面存在一定隐患。
“这就是市场博弈的结果,LNG点供企业大都无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部分企业甚至仅凭危化品经营许可资质(不可存储)就从事此方面业务。在燃气特许经营权和管道建设有序铺开的当下,LNG点供艰难生存。”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生存空间逐步缩小
有业内人士指出,LNG点供在技术上是一种与管道气并行不悖的供气方案,政府应当尊重和支持市场主体的选择。尤其是在城燃垄断屡受诟病和普遍供气义务履行不力的现实窘境下,点供的发展更显得必要且及时。在天然气成为主体能源和政府简政放权的趋势下,政府应该主动作为,改造政策“旋转门”。
LNG点供还能否择机扩大利用空间?
郭宗华表示,目前我国天然气管网不够发达,互联互通也存在一定障碍,导致上游输气能力受限。而在下游,城市燃气管网也有很多地区尚不能覆盖或不具备管网铺设条件,短时期内LNG点供仍能派上用场。但要注意合规经营并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可作为城市燃气企业调峰使用。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未来随着天然气管道网络互联互通不断完善和天然气定价机制逐步理顺,LNG点供市场空间将不断收窄直至退出历史舞台。
(文章来源:中国能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