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20年12月内蒙古发布“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后,近日(3月)再次重申2021年目标任务:确定2021年全区能耗双控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3%,能耗增量控制在500万吨标准煤左右,能耗总量增速控制在1.9%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下降4%以上。
内蒙古2021年能耗双控政策对于当地硅锰合金企业影响很大,甚至对于全国硅锰产业格局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文件以下几点,对于铁合金行业限制较为明显:
1、控制高耗能行业产能规模:从2021年起,不再审批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须在区内实施产能和能耗减量置换
2、提高产业准入标准。铁合金项目要严格执行《关于提高部分行业建设项目准入条件规定的通知》(内工信原工字[2019]454号)文件规定。有序提高自治区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地方性标准。
3、加快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25000千伏安及以下矿热炉(中低微碳铬铁、中低碳硅锰、中低碳锰铁、低钛铬铁、硅钙钡铝、稀土合金、硅锆、硅钡(锰)锆、含钨钒特种铁合金除外),原则上2022年底前全部退出;符合条件的可以按1.25:1实施产能减量置换。
4、加快重点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步伐:2021年-2023年重点对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重点用能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各盟市分年度至少按照40%、40%、20%的进度完成全部改造任务,火电实施灵活性改造,力争改造后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5、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调控:落实能耗双控监测预警和会商调度机制,实行月度监测、季度预警。落实自治区能耗双控应急预案,及时对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滞后地区进行预警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应用。
6、压实盟市能耗双控责任。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能耗双控工作负总责,行署、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从严从紧谋划“十四五”能耗双控工作,将能耗双控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标准、市场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实抓好能耗双控工作
二、具体措施:增加限制类炉型电费,自动淘汰出市场(乌兰察布区域)
1、内容:对于2021年征收标准为限制类每千瓦时0.1元,淘汰类每千瓦时0.3元
2、执行(加价电费):自2021年二季度起,电网企业根据名单与加价标准,收取加价电费
3、涉及硅锰产能:3.88万吨/月、折算后实际产量2.36万吨/月(占内蒙产量6.8%)
4、限制类企业成本:单吨硅锰成本增加380-400元/吨
(文章来源:生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