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鞍钢国贸公司自日本采购的首批再生钢铁原料顺利通过大连海关各项检验检疫,顺利通关。这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国家标准自今年1月1日生效后,东北地区进口的首单再生钢铁原料。
加大进口再生钢铁原料利用力度对于促进鞍钢集团产业优化升级,加快构建新的钢铁工业原料需求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次进口再生钢铁原料不仅对当前东北钢铁企业平抑进口铁矿石及国内废钢价格具有重要意义,对东北钢铁行业原料供应安全及绿色低碳发展也将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今年以来,鞍钢国贸公司积极打造新发展格局下的“双引擎”发展模式,加大社会贸易工作力度,不断拓展鞍钢外市场,取得积极进展。当获悉并确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国家标准规定“合标再生钢铁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的消息后,鞍钢国贸公司及其原料贸易部门在综合考虑原料质量、价格、船期、合标等因素的基础上,迅速与日本签署了2000吨重型再生钢铁原料采购销售协议。随后,该公司物流部门和港口公司持续加强对大连海关的沟通协商、全程跟踪,确保了该批货物顺利通关。
(文章来源:鞍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