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报道“公众举报四种情形的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50万元。”近日,河北省唐山市近日制定印发《关于举报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大额奖励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大对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办法》适用于唐山市长流程钢铁、焦化等重点排污单位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及其线索的举报、受理、奖励以及监督管理。
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包括以下四种情形:长流程钢铁、焦化等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手工及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监测数据,或企业串通第三方运维单位实施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的;长流程钢铁、焦化等重点排污单位主要生产设施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长流程钢铁、焦化等重点排污单位通过暗管、渗井、灌注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长流程钢铁、焦化等重点排污单位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
为保障举报人权利,《办法》明确提出,唐山市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坚持鼓励举报、专人负责、专渠道举报、严格保密的原则。举报人可通过保密专线进行举报,保密专线只接受短信、彩信举报。公众举报重大恶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后,一经查实,奖励人民币50万元。
此外,《办法》还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故意透露线索串通他人举报以获取奖励,或者在举报登记、受理、调查、审核及奖金发放过程中未及时履行工作职责、徇私舞弊或者违反保密规定泄漏举报案件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