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治理城市内涝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重大发展工程。要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根据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要求,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用统筹的方式、系统的方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各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升,内涝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应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内的降雨,老城区雨停后能够及时排干积水,低洼地区防洪排涝能力大幅提升,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全面消除,新城区不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在超出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条件下,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不丧失,基本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实施意见》从三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一是系统建设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二是提升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管理水平。三是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工作。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