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上涨引发的煤市硝烟尚未散去,主管部门连连出手,以期保供稳价。
近日,国家发改委以“加急”等级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安排形成1.2亿吨以上的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其中,向28个省(区、市)下达新增库存任务6000万吨,中央企业承担6000万吨、力争达到7000万吨。通过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带动增加商业储备,力争到年底形成4亿吨左右的商业储备能力。
煤炭行业的储备能力建设由来已久。为提高应急状态下的供保能力,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于2011年下发《国家煤炭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储备点布局、承储企业及管理等内容。但据记者了解,其执行效果并不理想,近年来煤炭储备仍严重不足,并未实现平抑市场波动等预期。储煤,难在哪里?
储备不足加剧煤价波动
建立煤炭储备能力的初衷,是为应对各种紧急状况,保障煤炭稳定供应。早在2010年,国家发改委便提出加快煤炭应急储备工作,浙江、山东、山西等多地很快着手建设。彼时,原神华集团等10家大型煤炭、电力企业,及秦皇岛港、黄骅港等8个港口企业,成为国家第一批应急煤炭储备点。在实物储备量的基础上,支持、指导地方煤炭应急储备体系建设,形成一个既能覆盖重点地区,又能上下协调联动、互补的国家和地方煤炭应急储备体系。
随着市场化进程加速,储备能力进一步成为煤炭库存的“调节器”,可根据供需进行动态调整。“煤价过度上涨时,动用储备释放存量、平抑市场,可避免囤积、惜售等行为;出现供过于求、价格大跌,加大储备有助于稳定价格、促进平衡。”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副理事长徐亮称,除了调节供应和存量,煤炭储备还能加强或缩短市场联动效应,“比如电厂库存可用天数低于15天时,坑口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很快就可能提高价格。有了储备能力,相当于中间多一道环节,价格传导相对滞后,进而避免煤价剧烈波动。”
但据多位业内人士证实,这项一举多得的制度,实施起来并不尽如人意。一位电力行业资深人士向记者坦言,历经10余年发展,我国煤炭储备依然严重不足,各方抵御市场波动能力较弱。“过去更多强调政府储备,但数量毕竟有限,且利用率不高,工业化的储备体系尚未形成。储备能力不足,甚至已成为煤价波动幅度加大的重要原因。”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教授张博也称,煤炭储备制度本是保供应、稳价格的有效手段,但目前,储备能力已是一大短板。“尽管屡屡成为关注焦点,相关问题还是迟迟没有得到解决。”
产运需等多因素影响储备
事实上,储备能力建设长期被作为重点工作。《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等多份文件,均提及增强煤炭储备能力的相关要求。去年迎峰度夏期间,国家发改委明确提出“煤炭储备制度改革”,重点任务是将2亿吨社会责任储备落地。
执行难在哪儿?徐亮表示,近几年,煤炭去产能、安全大检查等力度加大,加上铁路运输加速布局、铁港联运能力提升、北方七港吞吐量提高等影响,客观导致储备库存受限。“一方面,可储存的煤炭产量在减少;另一方面,运能上来之后,运煤更加便捷快速,难免压缩储备空间。”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储备基地建设布局不均衡、下游用户储备意愿不强等现实。上述人士称,我国煤炭产区呈逆向分布,煤炭储备基地却比较分散,给供给运行带来较大压力。“我国煤炭消费量大,哪怕只作一个月的储备,动辄上亿吨,土地、运输等运营成本很高。而且,煤炭现货无法长时间存放,一般10天左右就要运走。对企业而言,来回倒煤堆煤并不挣钱,甚至成本与价格倒挂。下游用户同样存在库容、成本等问题。比如,很多电厂为降低投资,煤场设计库容尽量节省,如果后期扩建,原有堆场更显捉襟见肘,无法达到储备要求。长期堆煤,意味着资金积压、煤炭损耗,对电厂控制经营成本也是不利的。”
“储备基地建设投资大,由企业自主推进动力不足。但目前,各级政府给予的资金支持,又难以有效覆盖储备项目成本。此外,商品存在天然价格波动,供应关系变化、消费及运输季节性波动,以及用煤企业自身经营状况,能否落实煤炭采购资金等,均会影响储备规模及实际效果。”张博认为,资金也是重要影响因素。
形成完整的产品、产地、产能储备体系
根据《通知》,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将获得更多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根据新增静态煤炭储备能力予以补助,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2021年煤矿安全改造专项安排,也将与其建设挂钩;对于承担建设的企业,优先给予煤矿手续办理等支持。
“加大煤炭储备能力建设,首先要调动企业积极性。”张博进一步建议,可成立煤炭资源储备专项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在有条件的地区,将储备能力与煤炭产能挂钩,比如在一定程度上与等量产能进行置换,提高储备基地市场竞争力。
上述人士提出,储备不是简单把煤存放起来,完整的煤炭储备体系应包括产品储备、产地储备、产能储备等多个方面,分别发挥应急补充、战略基础,及动态链接产地与产品储备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建立煤炭动态储备管理体系,加强开采、利用规划性管理,合理规划煤炭资源的动态‘收储-释储’。同时,依据不同勘查、开发程度,不同区域、煤质及进出口量的数据库系统,做到全国煤炭资源可见、可控、可调。针对不同储备目的建立相应制度,增强储备方案的执行力。”
徐亮认为,在重点区域,诸如具备条件的沿海、沿江和沿河港口,在铁路直达运输但运能不足的华中、西南等地区,可由国家牵头建立或出资、地方出配套资金,建立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对于企业推动建设的基地,可适当给予税收减免、土地审批等政策优惠。
记者了解到,多地已明确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目标。例如,湖北省“十四五”煤炭储备能力要达到1600万吨;浙江省将编制“十四五”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方案,煤炭主要消费企业建设储备项目。
(文章来源:中国能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