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厅字[2021]12号文件精神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工作方案》,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优化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发展的金融支持,拟与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保监局建立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信息推送五条联动机制:
一是按照“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工作思路,月度梳理、季度推送“两高”项目清单,建立信息推送机制;
二是核定在建、拟建、存量及违规“两高”项目推送清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同步推送各盟市能耗“双控”晴雨表、“两高”项目用能预警表,建立协同机制;
四是联合召开不定期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会商会议,建立联合会商机制;
五是金融机构按照实际工作需求,科学稳妥合理使用“两高”项目清单及其他参考资料,并于每季度末反馈应用,建立应用反馈机制。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