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市、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煤炭生产企业(矿井):
根据《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2021年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8-2006)等有关规定,我厅委托广西煤炭工业协会和广西煤矿安全技术协会开展了2021年度全区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在各煤矿生产企业(矿井)自查,各产煤市、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初审的基础上,两家协会组织专家对已取得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正常生产的矿井开展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现场核查工作,并向我厅提交《关于广西部分煤矿2021年度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核查情况的报告》(桂煤协会办字〔2021〕1号)和《关于2021年度河池市、来宾市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现场核查情况的报告》(桂矿安协报字〔2021〕1号)等现场核查报告。经审核,我厅原则上同意两家协会的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结果,并公布如下:
一、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结果
截至2020年底,我区生产煤矿14处,其中井工煤矿12处,露天煤矿2处。2021年度,全区煤矿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矿井11处,现场核查矿井11处,现场核查率100%。矿井通风能力结果等于或大于设计(核定)生产能力的矿井9处,矿井通风能力结果小于于设计(核定)生产能力的矿井2处。
(一)矿井通风能力结果等于或大于设计(核定)生产能力的矿井9处
1.南宁市1处。
上林县祥龙矿业实业有限公司那良斜井。
2.百色市6处。
(1)百色双田矿业有限公司东怀煤矿一号井、那荷煤矿、福禄煤矿、州景煤矿、跃进煤矿。
(2)广西壮族自治区右江矿务局有限公司水埠煤矿。
3.河池市2处。
广西罗城伟隆煤业有限公司北陵山煤矿一号井、广西罗城伟隆煤业有限公司北崖煤矿。
(二)矿井通风能力结果小于设计(核定)生产能力的矿井2处
1.河池市1处
广西环江下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下金煤矿。
2.来宾市1处
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
(三)不具备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条件的矿井1处
广西鑫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里洛山井因采矿许可证于2021年1月12日到期,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暂不具备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条件。
(四)不需要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的矿井2处
1.宁明县大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闸煤矿(露天矿)。
2.隆安县白马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白马煤矿(露天矿,2021年度关闭矿井)。
二、相关要求
(一)露天煤矿以及通风能力核定结果大于或等于设计(核定)生产能力的煤矿生产矿井,必须严格按照以风定产的规定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通风能力核定结果小于设计(核定)生产能力的煤矿生产矿井,必须按照核定的矿井通风能力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二)各煤矿生产企业(矿井)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认真进行通风瓦斯管理,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三)未进行通风能力核定的广西鑫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河里洛山井,在取得采矿许可证恢复正常生产后3个月内进行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工作,严格按照核定的通风能力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四)请各产煤市、县(市、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对煤炭生产企业(矿井)的日常监管,督促煤炭生产企业(矿井)做好通风瓦斯监控和管理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9日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