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涨跌榜-生意社

本社首页 > 商品动态 > 正文

财政部: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尽量在11月底前发行完毕

https://www.100ppi.com  2021年10月25日 09:19  国家财政部

  10月22日,财政部召开2021年前三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介绍前三季度财政收支情况,并回答了记者们提问。财政部表示,将继续加强对地方指导,要求地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继续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以及“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加大对重点项目支持力度,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尽量在11月底前发行完毕,持续发挥专项债券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财新传媒记者:此前有媒体报道,财政部要求各地争取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11月之前发行完毕。请介绍一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发行使用和管理情况。

  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李大伟:今年以来,财政部持续强化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的指导,同时加强对地方申报专项债券项目的审核把关,推动提高项目储备质量;二是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等文件,启动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试点,强化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常态化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核查,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严肃财经纪律。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地方已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8986亿元,其中专项债券22167亿元,专项债券发行进度61%,其中8月以来发行进度明显加快。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点投向领域,前三季度全国地方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约5成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领域重大项目;约3成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卫生健康、教育、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重大项目;约2成投向农林水利、能源、城乡冷链物流等领域重大项目,对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加强对地方的指导,要求地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继续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以及“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尽量在11月底前发行完毕,持续发挥专项债券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国家财政部)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生意社欢迎各方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经过授权并注明来源生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dana@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