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印发《金东区整区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园区屋顶光伏是金东区整区推进光伏规模化开发四大工程之一,《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现有年综合能耗超过1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项目),原则上都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能耗减量置换。
分布式光伏对于能耗减量的置换作用有多大?在全国范围内光伏规模化开发的进程中,此举是否又具备全国推广的价值?
给高能耗企业再敲警钟,推动当地可再生能源发展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刘译阳指出,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最新规定,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的范围已经从原来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而且,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对于屋顶有条件的企业,尤其是高能耗企业而言,安装分布式光伏不仅能进行能耗减量置换,还能够切实解决自身的用电成本问题。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对于新建项目屋顶面积超过1000平米的,需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要求安装分布式光伏,否则新增用能指标不予优先考虑。零土地技改项目屋顶面积大于1000平以上的也需安装分布式光伏,否则节能审查时,对新增用能指标不予优先考虑。
刘译阳强调,当前,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每年都会滚动发布各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对各省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进行考核评估。“国家考核各省,各省也会考核市、县,最终落到用能企业上。此前,很多高能耗企业对于如何用电、用什么电并不重视。现在,通过地方政策明确了具体要求,也是给高能耗企业再提个醒、敲个警钟。同时,也起到了在当地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作用。”
政策本身值得肯定,但还得分析不同企业的不同用能结构
“让企业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安装可再生能源发电装置,这样的做法是推广新能源过程中的一种新尝试。”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能源环境政策研究部副主任冯相昭表示,“政策本身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否应该鼓励,还得分析不同企业的不同用能结构。”
“比如一些水泥生产企业,综合能耗虽高,但实际上电耗只占其中的10%左右,安装光伏其实对于降低整体能耗而言,只是杯水车薪。”冯相昭强调,尤其是在一些光照资源不好、利用小时数不高的地区,屋顶光伏能发挥的只是非常有限的辅助作用,解决不了根本性问题。按照目前我国屋顶光伏的常规施工水平,1000平方米左右的屋顶一般可以安装约100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在江浙地区,一年的发电量约为10万千瓦时。
不仅如此,有行业专家指出,企业大面积安装分布式光伏,必然涉及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尤其是电网的智能化改造要与之相匹配。“方方面面权衡下来,将是一笔不小的投入。”
冯相昭认为,对于一些以电气化改造为未来方向的企业,更加适合通过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来降低综合能耗。
针对《征求意见稿》对企业安装屋顶光伏的年综合能耗要求为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约束,有行业专家表示:“这是一个很低的门槛,并不属于高能耗的重点排放企业。可能一个家庭作坊式的小规模制造企业,年综合能耗都要超过这个数值。把能耗标准降到如此低的程度,可能当地是为了大面积建光伏,并没有考虑很多实际情况。”
具体执行需做好配套政策,否则清单容易流于表面
记者注意到,此次金东区的《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光伏规模化开发的负面清单制度,涉及住建、水务、农业等多个相关领域。
有光伏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其实国内已有部分省份在可再生能源开发的过程中施行了负面清单制度。“有的可能没有成文对外公布,有的可能是制度名称不同,但本质上都是‘负面清单’。”该负责人认为,负面清单在一定程度上给开发企业提供了便利,明确了开发“禁区”,“但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还需要相关部门做好配套政策,否则清单很容易流于表面,陷入难执行的困境。”
“有的省份将古村、古镇列入分布式光伏开发的‘负面清单’,作为开发企业,我们也认可这样的要求。但是,具体执行过程中,‘古村’到底是什么样,具备多少年历史,属于哪些特殊的建筑风格?一些商业用途的‘仿古村’想要安装光伏能不能批?”上述负责人指出,对于类似问题,很多地区还没有清晰界定。“‘负面清单’想要真正发挥作用,还要多方配合,出台相应的配套细则。”
原标题: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就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征求意见:安装光伏可否置换能耗减量?
(文章来源:中国能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