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申报和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水利厅会同省工信厅组成省级节水型企业评估验收组,依据《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对申报2021年度省级节水型企业的单位开展了节水型企业评估验收。经验收组综合复核打分,共有10家企业达到了90分及以上,符合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具体名单是:吉林金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弘和制药有限公司、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中粮生化包装有限公司、吉林冠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华能松原热电有限公司、吉林益民堂制药有限公司。现将拟认定的2021年度吉林省节水型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吉林省工信厅白佳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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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3日
(文章来源:吉林省工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