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电价改革相关政策要求,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迅速行动,开展关键问题研究并提出落实措施,于11月19日印发了《关于调整2021年四季度电力直接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运行〔2021〕727号),进一步疏导煤电企业发电成本,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多方配合甄别确定高耗能名单。严格落实国常会“保障能源安全、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要求,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六大高耗能产品范围,充分结合自治区产业结构特点,会同自治区工信厅以及相关市、县,对高耗能用户进行了筛选甄别,确定了238户高耗能企业名单。
精细划分高耗能用户范围。由电网公司和交易中心按照“以户号为最小单位”原则,细化用户产品分类,对多户号多产品类别的综合类企业属性进行细分,实现用户属性类别精准划分,并通过交易平台进行高耗能用户名单公示和确认,确保高耗能用户准确无遗漏。
压缩时间顺利完成各类交易组织。四季度各类交易时间紧任务重,通过提前发布交易组织时间安排,优化交易组织时序,自11月6日-19日,依次顺利完成四季度年度长协电量100%换签、10-12月三个月的月度电力直接交易,并圆满完成首次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
有效疏导煤电企业发电成本。按照“燃煤价格上下浮动范围均不超过20%,高耗能用户不受上浮20%限制”要求,将高耗能和非高耗能用户分作两个交易序列分别组织交易,以实现两类用户交易电价不同范围上浮,四季度煤电企业与非高耗能和高耗能用户交易价格较基准电价分别上浮20%、50%,有效疏导煤电发电成本。
下一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电价改革政策要求,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研究建立煤电价格联动、容量补偿等关键机制,优化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方式,持续完善区内电力市场体系和配套机制,保证区内电力市场平稳运行,促进区内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打造新能源消纳样板省份,推动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文章来源:宁夏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