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对《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解读。《规划》指出,到2025年,我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峰,低碳试点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加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进一步提升,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效增强。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自治区将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为牵引,实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碳排放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能源、工业、住建、交通等重点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发展,推进二氧化碳排放“削峰降速”,有效支撑碳达峰行动。同时,统筹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控制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为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我区将坚持节约优先,严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十四五”期间单位GDP能耗强度下降15.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标准煤以内,从能源供给侧严控能源消费碳排放。实施新能源发展倍增工程,控制煤炭消费,到2025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超过45%,煤炭消费比重降至75%以下,优化化石能源消费,控制高碳化石能源碳排放。同时,严格产业准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产能和能耗置换、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区域削减等要求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
此外,《规划》要求我区坚持以协同增效为着力点,把降碳作为源头治理的“牛鼻子”,强化温室气体减排与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建立健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机制,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融合。
(文章来源:内蒙古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