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电煤保供专班,对舆情应对、进口煤加速通关、煤船靠泊、恶劣天气预警、铁路运力、防疫指导等工作进行分工,做好迎峰度夏(冬)和重大活动期间本市煤炭供应保障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落实资源供应。召开三季度电力运行工作例会,提前部署迎峰度冬保供工作。针对发电企业电煤缺口,赴山西、内蒙新签四季度保供长协,四季度煤炭供应稳定。
二是千方百计提升电厂存煤天数。积极协调三家发电集团及绿地能源在太仓、如皋、扬子江等地建立了当日可达的近端市外库存储备;在秦皇岛港、曹妃甸港等地建立了可调度的远端市外库存储备。
三是协调金融机构对电厂给予资金支持。协调国开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电厂低息贷款支持,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协调当地税务部门上门辅导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
四是全力部署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召集发电集团、供煤企业专题研究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并下发通知要求相关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方案》推进落实。制定《上海市煤炭考核评价机制》,从3年以上合同占比、月度兑现情况、可用天数达标天数等3个维度对发电企业进行考核,推动合同签署和履约执行。
(文章来源:国家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