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多措并举,狠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全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实现“零死亡”,达到近十年来最好水平,成为全国没有发生煤矿亡人事故的三个省区之一。
针对广西煤矿地质构造赋存条件复杂,水害致灾因素多,煤矿安全基础建设薄弱,机械化程度不高,煤矿薄煤层开采,煤矿产量低,煤矿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不高,安全监管压力大的实际,广西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坚持“两个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制定强有力的煤矿安全风险防御措施,落实责任,强抓实干三年整治行动集中攻坚。
制定《全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落实集中攻坚任务。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全区各级应急部门检查煤矿326座(次),查出隐患和问题1528条,责令停产整顿矿井3座(次),停止采掘作业工作面5个,实施行政处罚17起,排查覆盖率完成100%。组织煤矿专家对全区开展大排查“回头看”,逐矿编制安全生产大排查报告即“一矿一报告”,消除事故隐患。
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广西煤矿外包工程(整体托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全区煤矿外包工程(整体托管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各产煤市应急管理局跨区域交叉执法检查,查出隐患和问题89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起。
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重大节假日和建党100周年重大活动期间,广西划分监管责任区域,落实专人查看煤矿安全监控平台风险监控预警,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分组分片开展煤矿安全督导检查。针对异常天气出现区域性、阶段性的暴雨洪涝灾害,会同国家矿山安监局广西局召开煤矿安全风险会商研判,要求企业视风险情况及时撤出井下作业人员,有力保障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煤矿安全生产。
压紧压实煤矿属地监管责任,制定《广西煤矿分级属地监管办法》,明确全区各地煤矿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各市(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网站公示辖区内煤矿包保联系人,进一步压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帮扶企业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级增效”活动,重点指导机械化程度高、开采条件较好的煤矿,提升标准化建设等级,加大煤矿安全投入,夯实煤矿安全基础,提升煤矿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文章来源:应急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