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关县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连翘抢青采收的
通 告
壶政通字〔2022〕1号
连翘是我县宝贵的中药材资源,也是全县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来源之一。为进一步规范野生连翘和人工抚育连翘采收秩序,提高“壶关连翘”的产量和品质,维护“壶关连翘”的品牌和声誉,县政府决定,加强连翘采收秩序管理,打击抢青采收行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根据我县今年的气候特征,结合2020版《中国药典》对连翘标准增加挥发油检测项的规定,2022年全县连翘采摘时间确定为从8月1日开始。在此之前的一切采摘、收购、销售行为,均视为抢青采收,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为严禁连翘抢青采收的责任主体,要加强辖区内连翘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强宣传引导,明确管理责任。连翘主产区的各村民委员会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召开会议、刷写标语、制定《村规民约》、张贴告示等方式,把禁止连翘抢青采收的政策宣传到户到人。要采取成立巡逻队设卡检查、专人看管、公益林管护员兼管等措施,对连翘抢青采收行为立即制止和处理。
三、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加强对连翘抢青采收行为的打击。县林业局及森林公安对未到采收期采摘连翘、进行掠夺式采摘的行为,要以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未到采收期在我县范围内收购不合格连翘的企业和商贩,要以经营假劣药材行为予以查处。对林地经营、承包“四荒”地发展连翘种植的各类主体,要加强其利益的保护,对擅自到承包区内采摘连翘及其它中药材,一经发现,公安部门要按有关法律予以查处。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连翘市场趋势、抢青危害性信息的宣传,增强中药材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自觉抵制抢青采摘和收购。
四、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严禁连翘抢青采收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增强广大农民杜绝连翘抢青采收的自觉性。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连翘抢青采收行为,一旦发现应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355-8788211 0355-8788213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壶关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