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药监宗药管函〔2021〕367号、《山东省药监局等10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山东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药监规〔2021〕1号)、《山东省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意见的通知》(鲁药监规〔2021〕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拟确定山东省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中药材第二批品种目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9月27日至10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反馈。
联系人:李友道
电话:0531-51795053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附 件:拟确定山东省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中药材第二批品种目录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6日
附件
拟确定山东省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中药材第二批品种目录
序号 |
中药材品种 |
药材种类 |
切制规格 |
1 |
木瓜 |
果实 |
切片 |
2 |
玉竹 |
根茎 |
切片、段 |
3 |
瓜蒌 |
果实 |
切丝、块 |
4 |
百部 |
根 |
切片 |
5 |
防风 |
根 |
切片 |
6 |
香附 |
根茎 |
切片 |
7 |
虎杖 |
根茎和根 |
切片 |
8 |
荷叶 |
叶 |
切丝 |
9 |
益母草 |
全草 |
切段 |
(文章来源: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