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停产停建矿山采取多项措施。对全市280家停产停建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分别采取清空火工品、加强电量监测、逐矿封闭生产提升井筒、实施县(市、区)包联包保和驻矿盯守等措施,确保非煤矿山停产停建到位。
二是对拟复工复产的矿山逐矿开展复工复查验收。研究制定了全市复产复工验收流程和标准,将矿山企业开工备案权限收回市级,未经市应急、资规、公-安等部门联合验收通过前,一律不许复产复工。
三是对正常生产的矿山进行全面整治。对正常生产的3家大型露天矿山,采取现场检查、网上巡查,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组织专家全面会诊,开展无盲区、无死角的全面排查整治,确保生产安全。
四是对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回头看”。组织专家,集中时间,重点审查,依法依规撤销、注销9项存在违规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违规出具安全设施设计的6家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
五是积极推进矿山企业整合。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按照“淘汰退出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改造升级一批”的原则,深入研究制定全市非煤矿山整合重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明确时限和目标,全力推动非煤矿山整合重组。
六是强化监管执-法力量。组建市县两级安全生产促进中心,充实专业技术人员,组建特派安全监察专员队伍,推进“专家查隐患”常态化,设立举-报奖励基金,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打通隐患排查整治“最后一公里”,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治理。
(文章来源:唐山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