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规定和陕西省2022年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结果,企业开展技改平稳运行后,经核查能耗限额达标,现拟对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转炉工序取消阶梯电价(执行标准为:2014年10月1日之前投产的钢铁企业转炉工序能耗>-5kgce/t的,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1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4月29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厅反映。
联系电话:省工信厅节能处,029-63915578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23日
(文章来源:陕西省工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