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长沙市雨花区应急管理局对跳马镇白竹村进行安全检查,在一自建仓库内发现存有二氯丙烷、二氯乙烷和稀释剂等379桶/箱,计15吨。该自建仓库内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条件,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且自建仓库距居民区不足20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长沙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查封扣押,责令限期整改,处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生意社)